2021年6月10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于修改《安全生產法》的決定,修改決定涉及條款42條,約占原來條款的1/3。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,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,將進一步壓實監管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的責任,符合新發展階段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更高要求,符合黨和國家及人民對安全生產的期待。
一是精準把握關鍵環節。準確理解新安法的基本內涵和十大重點。
1、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,新安法第五條規定,在強調“一把手”職責的同時,首次明確“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”。就是每一個崗位、每一個工作人員都有安全責任。
2.構建雙重預防機制,新安法第四條規定,要全域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雙重預防機制。這是新的安全生產法強制性的要求。
3.落實“三管三必須”,管行業必須管安全、管業務必須管安全、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。
4.設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,每個機構都要有專職安全生產的分管負責人,專職負責人要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。
5.違法將更多追究刑事責任,新安法第三十六條規定,妨害安全類行為的增加了兩個條款,一個是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關閉、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、報警、防護、救生設備、設施,或者篡改、隱瞞、銷毀其相關數據、信息。另一個是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,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,并保障其正常使用。
6.應按要求投?!鞍藏熾U”,新安法第一百零九條明確規定,高危行業、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,責令限期改正,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;逾期未改正的,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7.全面加大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,新安法第九十五條、第九十六條、第一百一十二條、第一百一十四條,分別對主要負責人的罰款、其他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罰款、生產經營單位的按日連續處罰、生產經營單位的關閉、對事故單位的罰款和責任追究都作出了更加嚴格更加明確的規定。
8.從只“管人”到要“管心”,新安法第四十四條增加一款內容,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關注從業人員的身體、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,加強從業人員的心理疏導、精神慰藉,防范從業人員行為異常導致事故發生。
9.違法信息各部門聯通公開,新安法第七十八條規定,違法信息要在平臺上面向社會公布。
10.對新興產業的安全保障,將新興行業、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納入法律管控范圍。
二是推動普法宣傳教育。將現場安全檢查與普法宣傳相結合,加大新安法宣傳力度,配合現場安全教育,通過全面自查問題隱患,切實落實安全生產,通過多樣的安全生產教育,確保新安法重點調整事項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有效落地。
三是注重實踐學用結合。將安全標準在執行過程中不斷進行自查自糾,將定期進行考評和完善,從而實現“學習——落實——檢查——改進”的動態循環,在現場執行之后不斷進行分析和總結,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,確?!栋踩ā犯哂锌刹僮餍?,更好地指導安全管理,最終轉變思維,把“要我安全”轉變為“我要安全”。
祥成 郎密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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